[汽車之家 行業] 近日,環保部與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對苯、甲苯、甲醛等8種常見車內揮發性有機物濃度設定了限值。該標準系首次發布,自明年3月1日起實施。對于消費者而言,今后判定車內空氣污染不再無標準可依。
據了解,該標準由環保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多家汽車企業和科研院所參與其中。標準適用于評價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規定了車內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稀、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濃度要求,主要適用于銷售的新汽車,使用中的車輛也可參照使用。對于檢測方法,標準要求車內空氣中有機物濃度檢測按照《車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采樣測定方法》規定進行。
據了解,2009年11月環保部和國家質檢總局就已聯合發布《車內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要求》(征求意見稿)。日前正式發布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與兩年前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所涉及的污染物指標及限值相同,但在標準名稱、引用文件等方面有所不同。而在《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出臺前,檢測車內空氣質量只能參考《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業內人士表示制訂這項標準主要是由于近年來由車內空氣污染引發的糾紛、訴訟時有發生,但由于缺乏相關標準作為依據,有關部門在處理時既無法對消費者權益實施有效的保護,也無法約束企業的生產活動。此次標準在制訂時參考了國外的相關標準,但在有些指標限值上還不及歐盟、北美等國家地區嚴格。另外,此次發布的標準為推薦性國家標準,而非強制性國家標準,這也是考慮到國內汽車市場的現狀,今后肯定會推出強制性標準,但現在需要一個過渡的過程。(編譯/汽車之家 張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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