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消息] 近日,有消息稱,公安部正計劃修改111號令(公安部關于 修改的決定,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目前正在基層征集意見。其中故意遮擋號牌將有可能一次性記12分,而闖紅燈的處罰力度也或將由記3分提高到記6分。
消息稱,修改意見稿中將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其中主要是針對號牌上動“手腳”的,像故意遮擋號牌將有可能一次性記12分。交管人士說,一些司機為了躲避 電子警察的曝光,用光盤、紙片、甚至樹葉等物品遮擋號牌,“目前的 處罰標準是罰款200元,記6分!苯还苋耸空f,在這一處罰標準下,他們每天還是能查到數十起此類違法行為。
修改意見稿中,未懸掛或者不按規定 安裝機動車號牌、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等違法記分由6分提高到12 分;闖紅燈的處罰力度也將由記3分提高到記6分。不過在醉 酒駕駛的處罰上,卻取消了記分。交管人士解釋說,醉酒駕駛要吊銷機 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必須重新考試,記12分沒有 實際意義。(文中信息來自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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