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資訊]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在其網站上公布了《關于二手車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據公告顯示,收購二手車時將其辦理過戶登記到自己名下,銷售時再將該二手車過戶登記到買家名下的行為,要按照現行規定征收增值稅。該公告將于7月1日起開始施行。(注:這項規定目前規范的是有資質的商家行為,并不涉及個人間交易,但不排除未來會逐步規范個人交易行為)
據了解,目前部分納稅人取得二手車經銷資質后,其實際的經營模式為:雖與賣方簽訂車輛收購合同,實際上交易車輛并不過戶到企業名下,銷售時向買方開具二手車發票,車輛直接由賣方過戶給買方。這意味著,部分取得二手車經銷資質的納稅人,收購二手車時并不辦理過戶登記,而在銷售該二手車時,直接從銷售方過戶到購買方。不少二手車商通過這種“變通”規避增值稅收,令二手車市場秩序較為紊亂。而公布的公告則是規范這一領域的具體政策執行。
6月8日,國稅局就該公告內容進行解讀。國稅局認為,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對有償轉移貨物所有權征收增值稅的規定,納稅人銷售二手車的前提條件是擁有該貨物的所有權;同時,《機動車登記規定》明確規定,車輛所有權變更必須辦理過戶手續。
所以,納稅人將收購的二手車辦理過戶登記到自己名下,在擁有該二手車所有權后,再銷售時將該二手車過戶登記到買家名下的行為,屬于銷售二手車增值稅應稅行為。
國稅局還規定,納稅人受托代理銷售二手車,凡同時具備“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預付貨款;受托方將《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直接開具給購買方;受托方按購買方實際支付的價款和增值稅額(如系代理進口銷售貨物則為海關代征的增值稅額)與委托方結算貨款,并另外收取手續費”等條件的,不征收增值稅外,其他視同銷售征收增值稅。
編者語:從我們獲得的消息來看,未來一些地方的二手車市場在7月1日以后會受到這個政策的影響,由于收的增值稅額目前還不清楚,但有傳聞表示,由于商家要保持利潤,一些地方收二手車的價格可能會下降,或者出售車的錢會增加。更多消息,我們將繼續關注。(編譯/汽車之家 王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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