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新聞] 10月25日,工信部發布《關于擬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名單的公示》,就161新能源車從免征購置稅目錄撤銷征求意見,其中包含奇瑞eQ1(型號SQR7000BEVJ722)、帝豪GSe(參數|詢價)400(型號HQ7002BEV17)、帝豪EV(型號HQ7002BEV20、HQ7002BEV21、HQ7002BEV10、MR7002BEV08、MR7002BEV13、MR7002BEV14)、比亞迪宋EV(型號BYD6460SBEV3)、北汽ET400(型號BJ7001U5E1-BEV)、EC180(型號CH7000BEVH2CB)、東風風神E70(型號DFM7000G1F4BEV)、北斗星E(型號CH5015XYZBEVA2CA)等共14款新能源乘用車產品。
工信部對撤銷這些車型的原因做出了解釋:經統計,2017年9月《目錄》(第十二批)發布后,截至2018年9月底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共計161款,擬從《目錄》撤銷。簡單理解就是這161款車型,在過去的一年里一輛也沒有生產。
但這并不是工信部第一次撤銷行為,在此之前,工信部已發布三批撤銷車型名單,累計撤銷2473款新能源汽車,其中新能源乘用車共135款。
工信部發布撤銷免購置稅資格的新能源車型 | ||
免購置稅目錄批次 | 撤銷新能源車型數量 | 撤銷新能源乘用車車型數量 |
第1-9批 | 1882款 | 100款 |
第10批 | 319款 | 25款 |
第11批 | 272款 | 10款 |
第12批 | 擬撤銷161款 | 擬撤銷14款 |
制表:汽車之家行業團隊 |
2018年4月2日,主管部門發布公告表示,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動態管理,對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錄》后截至該公告發布之日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錄》后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從《目錄》中予以撤銷。
在不到半年的時間里,工信部連續4次發布撤銷公告,足以說明國家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重視,以及淘汰無產量或進口量“僵尸車型”的決心。同時撤銷名單的發布,也體現了我國新能源車型產品在進一步規范的同時,政策紅利也在逐漸縮水。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首先,無產量車型占據國家免征購置稅新能源車型目錄,需要國家相關部門統計;其次,對企業來說,申報《目錄》要花費時間和資金成本,占據《目錄》名額最后被撤銷,都是資源浪費,因此對《目錄》的動態管理有利于引導企業申報真正能滿足市場需求的車型。
不過,用戶不用擔心,該政策基本不會影響用戶的購買。一般來說,車企在為同一產品申報時,基于部分參數信息或供應商的不同會有多個型號,即使其中某幾個型號被撤銷,也并不影響這個產品系列的其他型號繼續銷售。政策對《目錄》提出管理主要是為了提高產品質量,防止出現魚龍混雜等情況,撤銷車型基本不是在售車型,而或是已停產車型、或是非量產車型、或是后期計劃推出待申請車型,對市場影響較小。(文/汽車之家 宋愛菊)
政策原文:
《關于擬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名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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