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資訊] 為進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聯網+交管服務”水平,公安部在16個城市試點基礎上,決定自2021年4月25日起,在全國分兩批推廣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為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以及相關行業和管理部門提供電子證照服務。第二批將于2021年6月20日施行。
第一批推廣安排:4月25日起,黑龍江、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云南、新疆12個省(區)首批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
第二批推廣安排: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廣西、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15個省(區)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
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將通過全國統一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發放。(消息來源:吉林警事 mng;編譯/汽車之家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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