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資訊] 日前,重慶市商務委員會發布《關于優化實施乘用車置換補貼政策的補充通知》。其中提到,從3月20日起,不再實行舊車置換,直接對消費者購買新乘用車(含新能源車和燃油車)給予補貼。
市商務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重慶市稅務局于2月27日聯合印發《關于實施新能源汽車置換補貼的通知》(渝商務〔2023〕49號)以來,有效拉動了全市汽車消費市場企穩回升。為更好適應當前汽車消費市場形勢,加大政策激勵引導力度,進一步激發汽車消費市場活力,經報請市政府同意,決定對當前正在實施的新能源乘用車置換補貼政策進行優化調整,F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從3月20日起,不再實行舊車置換,直接對消費者購買新乘用車(含新能源車和燃油車)給予補貼,市級財政補貼總額、補貼標準及方式、申報渠道及程序不變,申報材料相應減少舊車置換方面的資料。申報補貼渠道、材料及程序,詳見《關于實施新能源汽車置換補貼的通知》(渝商務〔2023〕49號)。
即:對自然人車主于2023年3月20日0時至2023年6月30日24時期間,在重慶市轄區內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了新乘用車(含新能源車和燃油車),并在重慶市轄區內依法履行納稅或申報義務、完善上戶手續的,裸車價10萬元以下的每輛給予1000元市級財政資金補貼,裸車價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每輛給予3000元市級財政資金補貼(以現金形式發放到符合補貼條件的對象銀行卡上)。補貼資金規模3000萬元,按照“先購先補”的原則予以支持,資金兌付完畢或政策期滿即止。
自然人車主于2023年3月1日0時至2023年3月19日24時期間購車的,仍按《關于實施新能源汽車置換補貼的通知》(渝商務〔2023〕49號)規定執行,按照“先購先補”的原則予以支持,資金兌付完畢或政策期滿即止。(文/汽車之家 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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