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車聞中心 熱點追蹤 正文

交管局解讀:電動助力三輪車能上路嗎?

收藏 (0條) 舉報/糾錯 向編輯提問

  [汽車之家 資訊]  能腳蹬,也有電機驅動,看上去又和人力三輪車沒有區別。這種被稱為“電動助力三輪車”的車型究竟是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究竟能不能上路行駛?1月4日,北京公安交管部門給出了詳細的權威解讀。

汽車之家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近期發現,被部分商家宣稱為“可合法上路行駛的‘電動助力三輪車’”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目前商家們正通過各種渠道大力宣傳,頗有即將打開市場的態勢。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針對此種信息,立即做出反應。據北京公安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種所謂“電動助力三輪車”安裝有動力驅動裝置,根據現行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應只有兩個車輪,不包含所謂的“電動助力三輪車”。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標準規定,所謂“電動助力三輪車”,符合“機動車”的定義,按照車型劃分應被認定為“三輪摩托車”。

  對于這種“電動助力三輪車”能否登記注冊,交管部門表示:如果車輛在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中,并且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可以注冊登記并申領牌照,駕駛人需根據所駕駛的三輪摩托車類型持駕駛證D本或F本,按照三輪摩托車通行規則通行;如果車輛不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中,則屬于違規車輛,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交管部門不予辦理注冊登記,車輛不得上路行駛。

  交管部門強調,未登記的電動助力三輪車違規上道路行駛,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處200元罰款,駕駛證記9分;

  對未取得駕駛證駕駛電動助力三輪車的,依法最高處2000元罰款,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對未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駕駛的,依法最高處2000元罰款,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記9分;

  對在道路范圍內違反規定停放的,交管部門將可依法拖移車輛,處200元罰款;

  駕駛電動助力三輪車上道路行駛存在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交管部門也將依法嚴格查處。

  對人力三輪車加裝動力驅動裝置的,交管部門也將依法處罰款、責令拆除加裝的動力裝置并予以收繳。

汽車之家

  交管部門提示廣大市民,購買車輛前應首先向交管部門了解車型屬性,如果屬于機動車,應知曉登記注冊和駕駛者要求,不要相信個別商家為謀求自身利益而編造的虛假銷售廣告或者虛假推銷,避免購買到違法車輛,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消息來源:北京日報;編譯/汽車之家 李娜)

向編輯李娜-車聞提問
收藏
+1
+1
推薦閱讀
發表我的評論
您認為文章寫的好么:
評價內容: 修改 本文共有 4 個網友評價,其中100.00%好評,0%差評。
評價理由:語句不通/文章閱讀困難
0/5000字 提 交 同步到:
最新文章
加載中
91久久精品国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