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資訊] 北京下半年小客車指標申報8月1日啟動,為了更好的幫助大家申領,北京市交通委出臺了最新的問答提示,就申報時間、信息變更如何操作、家庭指標如何變更等進行了回答,具體如下:
以下為原文:
2021年起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新政以來,市機動車調控辦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判分析廣大市民的咨詢和意見、建議。現結合2024年下半年的申報和審核工作,就常見問題答疑解惑,供廣大市民參考。
1.什么時間可以申報?
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為申報期,申請人可通過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錄個人賬戶進行申報、修改信息等操作。
2.已提交申請的,是否需要重新登錄系統再次提交?
已提交家庭或個人申請的,可登陸系統查看申請信息,若申請信息填報準確且未發生變化,則無需進行任何操作,您的家庭或個人申請將自動送審,審核通過后參與申請有效期內的指標配置。若申請信息發生變化,須在申報期重新填報正確信息后提交。
特別提示:申請人應當確保其身份證或者居住證、工作居住證、護照、駕駛證等證件,在本市有關部門審核期間均處于有效狀態,以便通過審核。
3.申請信息發生變化的,該如何操作?
。1)家庭成員申請信息發生變化的,例如:家庭人數變化、家庭成員更換、婚姻狀況變化、身份類型變化、證件信息變化等,應在申報期內進行重新申請或變更申請操作。
家庭主申請人可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在申請表頁面點擊“重新申請”或“變更申請”,按系統提示逐步操作,重新填報家庭申請人相關信息,并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特別提示:必須點擊“提交申請”。未點擊“提交申請”或家庭申請狀態為“變更申請中,未提交”的,將導致家庭無法參與指標配置。
。2)個人申請信息發生變化的,例如申請人身份類型變化、證件類型變化、證件號碼變化、駕駛證證號變化、駕駛證檔案編號變化等,應在申報期內進行重新申請。
特別提示:在申請有效期內重新申請并通過審核的,個人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輪候時間不變;未在申請有效期內重新申請或重新申請未通過審核的,輪候時間不予保留。
4.更換家庭主申請人或增減家庭申請人后,家庭積分如何計算?
家庭申請人變化后,家庭申請人名下累計的搖號次數仍然保留,家庭總積分按公式重新計算
5.新申請的家庭或個人,如何確認是否已完成申報?
家庭或個人申請狀態是“已提交,待審核”的,即視為已完成了申報。
特別提示: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配置指標的,當所有家庭成員完成意愿確認后,主申請人還需要點擊“提交申請”按鈕完成提交申請操作,申請狀態將變為“已提交,待審核”。主申請人登錄系統后可在用戶中心的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查驗申請狀態,從而確定是否已完成了家庭申請填報。
6.如何變更家庭或個人的申請指標類型?
申請狀態為“資格審核通過”的家庭或個人,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兩個時間段可進行“變更申請指標類型”操作。
家庭主申請人可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在“操作”欄點擊“變更申請指標類型”,仔細閱讀相關系統提示后再進行操作。
個人申請人可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個人申請”,在申請表頁面左上方點擊“重新申請”,重新選擇指標類型,仔細閱讀相關系統提示后再進行操作。
7.參與家庭申請,是否會影響個人申請?
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配置指標的過程中,家庭申請人不能同時再以其他形式申請配置指標。作為家庭申請人參與家庭申請后,原個人申請即自動取消。
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個人,在參與家庭申報后,其以個人身份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輪候時間將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輪候次序)。若取消家庭申報,再以個人身份重新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輪候時間按重新申請時間計算。
已參加家庭申請的,如希望以個人身份參與指標配置,可于申報期內(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退出家庭申請并于個人配置指標功能區進行“重新申請”操作。
8.如何確定是否已將某位家人作為“家庭申請人”填報進入家庭申請中?
家庭主申請人可在登錄賬戶后,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家庭申請”,隨后出現的申請表頁面顯示有“家庭主申請人”及“其他家庭申請人”兩部分表欄,該兩部分表欄所展示的申請人,即為該家庭申請中填報的所有申請人。您可自行核實確認。
9.所有家庭申請人均應通過微信或支付寶人臉識別完成意愿確認。老人、傷殘人士、病人無法進行人臉識別的,如何操作?
須由家庭主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區小客車指標對外辦公窗口辦理,不可代辦。需攜帶材料包含:無法通過人臉識別的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以及醫院證明文件原件、復印件。
10.參與多車轉移資格申請或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資格申請,接收人能否參與個人或家庭配置指標申請?
不能。
同理,申請人若參與了個人或家庭配置指標申請,則不能作為接收人進行填報。若想繼續填報,需先行取消個人或家庭配置指標申請。
11.出售、報廢已填報多車轉移資格申請或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資格申請的小客車,有問題嗎?
若出售、報廢已填報申請的小客車,將會影響資格申請審核結果,導致審核不通過,也會導致小客車親屬之間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無法辦理。
12.多車轉移資格申請或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資格申請中,填報的車牌號、車架號(車輛識別代號)需要非常準確嗎?
必須與所填報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或行駛證載明的信息完全一致。請您對照車輛相關證件,仔細核對申請表中所填寫的車輛所有人證件號碼、車輛號牌種類、車牌號碼、車架號(車輛識別代號)等信息是否準確無誤。
13.申請個人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資格審核不通過或切換指標類型為普通指標后,再次申請個人新能源指標,輪候時間如何計算?
申請人主動取消申請、審核未通過后再次申請、切換指標類型后重新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新能源指標原輪候時間將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輪候次序),新能源指標輪候時間按重新申請的時間計算。
重要提示: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第三十三條規定,對于經公安、司法機關等調查確認有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行為的,由指標管理機構公布指標作廢;已使用指標完成車輛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撤銷機動車登記,由指標管理機構公布指標作廢。同時,三年內不予受理相關申請人提出的指標申請。
請您通過合法合規途徑參與小客車指標配置,避免財產、權益損失,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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