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事故分析] 近日,一則女司機撞飛幼童,同車乘客下車檢查后將幼童扔進綠化帶后逃逸的新聞在網絡引起熱議。就在大家紛紛在網絡譴責女司機冷血并紛紛轉發展開“人肉搜索”的同時,女司機及同車的幾名乘客均被緝拿歸案。
● 事件經過:
3月18日晚10點40左右,在山東省道102線曹家館村十字路口處,一名女司機駕駛一輛凱迪拉克SRX將一名過街幼童撞飛,幼童身受重傷。據現場路口監控視頻顯示,事發之后車上下來三男一女,車上男子趁孩子奶奶轉身回家呼救時,迅速跑到馬路對面將幼童扔進綠化帶,隨后四人分頭逃離現場。24日上午,肇事車輛以及嫌疑人已向濟南交警歷城大隊濟鋼中隊歸案。目前,孩子仍在醫院搶救中,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 幼童奶奶回憶事發情況
據孩子奶奶回憶,肇事的是一輛黑色的SUV,沿工業北路由西向東行駛,“速度很快,一下子把孩子撞飛了五六米!薄拔揖透谒麄兩砗,讓他們趕緊打電話報警救人,他們理也不理,一句話也沒有說!
見兩名男子不肯施救,孩子的奶奶想到了向家人求救。讓人沒想到的是,就在她轉身喊人的瞬間,肇事車上的三男一女竟然逃走了。坐在車內的一男一女加速向東逃離,扔孩子的男子向北逃離,最終一名路過的好心車主報了案。
- 孩子目前情況(多處骨折,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據悉,幼童今年7歲,平時活潑的他如今還在醫院里依靠著呼吸機的幫助維持生命。其主治醫生介紹,幼童的頭部、腦部均受傷嚴重,肋骨和鎖骨以及腿部均有多發性骨折,雖然病情有向好發展的跡象,但至今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 案件最新進展(肇事司機和乘客均已被捕):
為盡快偵破此案,濟南交警立即成立專案組,調去現場周邊的所有錄像,并詢問、走訪相關證人。3月23日中午,在查詢近200小時的監控視頻資料后,終于初步鎖定了肇事嫌疑車輛是一輛德州慶云牌照的黑色凱迪拉克SRX。專案組民警立即趕赴車輛登記所在地進行調查,但肇事嫌疑車輛和人員均不在慶云縣境內,民警通過其家屬督促當事人盡快投案。3月24日上午8時許,嫌疑車輛和4名當事人到濟鋼中隊投案。
- 4名當事人交代:
據肇事女司機安某交代,當晚幾個人在事發地附近吃飯,飯后開車返回賓館,途中發生事故。事發第二天,幾人并未當即離開濟南,而是帶著孩子去游樂園玩了一天。
肇事車上共有5人,其中肇事司機安某(女,19歲,某學院在校學生),副駕駛是車主張某偉(男,28歲),后排坐著張某勝和常某臣(男,32歲)以及常某1名8歲孩子,幾人是朋友關系。在撞飛幼童后,車主張某偉指使另一乘車人常某臣和女司機安某駕車逃離現場,隨后車主張某偉將幼童遺棄至綠化帶內后,和張某勝徒步逃離現場。
● 交警部門判罰:女司機被刑拘,扔孩子的車主張某偉、駕車逃逸常某臣僅拘留13天
根據濟南公安最新消息:女司機安某已被拘留,將孩子遺棄至綠化帶的車主張某偉及駕車逃逸的常某臣行政拘留13日,而另一乘車人張謀勝因行為未觸犯有關法律規定,不予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交通肇事逃逸的,保險公司將不承擔賠付責任。此案中,需由駕駛員安某及車主張某偉共同賠付,具體數額目前還在商議。
● 交通肇事罪:
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 編輯觀點:判罰太輕,建議重判!
當我得知這一新聞時,對于女司機和車上3名乘客的冷血行為很是憤慨。在得知判罰結果后,更是有些不理解,對于將孩子扔到路邊的張某偉卻僅僅是行政拘留13天的判罰持保留意見。
該案中,車主張某在明知撞傷幼童后,仍然將幼童遺棄至綠化帶上,理應算作交通肇事后逃逸且有惡劣情節。而對于乘車人張某勝來說,雖然在主觀上并無過錯,但其作為一個有是非判斷能力的成年人,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明知道有人受傷,卻沒有第一時間選擇施救或報警,反而轉身逃跑,同樣應該受到處罰。ㄎ/圖 汽車之家 吳羽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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