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用車資訊] 2019年7月8日11時許,在北京通州區東六環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原因是一輛小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與停放路中的廂式貨車右后部相撞,該起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目前事故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瑪莎拉蒂醉駕事故剛剛發生不到一周(點擊回顧),該起事故發生后立即在網絡上產生熱議,是否酒駕成為人們對該起事故成因的質疑點之一,而同時也有網友發現,現場畫面并未發現停放路中的貨車豎立三角警示牌。其實有關三角警示牌與二次事故的問題,每年都有發生,在此我再重申一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五十二條規定。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而針對高速路發生的事故,道交法也有明確說明: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且迅速報警。
三角警示牌放置距離 | ||
白天 | 黑天 | |
城市環路 | 50米 | 150米 |
快速路;高速 | 150米 | 250米 |
寫在最后:
高速路發生事故后,切記要豎立警示標志,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盡量按照交通法的規定距離放置,在較快的車速下,過短距離使得后方駕駛員無法作出及時判斷。此外,事故發生后人員一定要及時撤退到安全區域,以免二次事故發生。(文 汽車之家 李響 圖片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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