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車產品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斷指南》(二〇一三年第一版)全文:
1 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汽車三包規定中家用汽車產品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判斷。
2 定義
2.1 嚴重安全性能故障
家用汽車產品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質量問題,致使消費者無法安全使用家用汽車產品,包括出現安全裝置不能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險情況。
2.2 故障模式
家用汽車產品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表現形式。
2.3 失效
汽車整車、主要系統或零部件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規定功能完全喪失或主要性能嚴重下降的現象。
規定功能是指產品在法規、標準中規定的和企業明示的功能;主要性能是指產品在法規、標準中規定的和企業明示的性能。
3 判斷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前提條件
家用汽車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并且已經發生故障,導致或可能導致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事故。
4 判斷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基本原則
構成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應同時符合以下三個原則:
4.1 故障的突發性
故障發生前,駕駛員或乘員無法預見將要發生的故障;
4.2 危險的不可控性
故障發生時,駕駛員或乘員難以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3 后果的嚴重性
故障帶來的后果已經危及或將危及到人身、財產安全。
5 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主要故障模式
好評理由:
差評理由: